参照相关规定,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华光村综合楼建设电梯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PWZX2024-021B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 电梯 种类 | 台数 | 吨位 (kg) | 速度 (m/s) | 层站 |
1 | 1#客梯 | 1 | ≥1000 | 1.6 | 6/6/6 |
2 | 2#客梯 | 1 | ≥1000 | 1.6 | 6/6/6 |
注 | 1、本项目总预算为39万元。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直至通过验收为止。 3、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在综合楼竣工验收合格前完工即可。 4、最终结算金额=实际使用数量×成交单价的合计。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商,销售商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 A 级资质;
5、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 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对于供货、安装、所有责任应作出明确分工。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邮寄或邮箱报名可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邮箱:******,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开标室(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逾期未到视为不参加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开标室(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6000元
******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有限公司
******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48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相关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下载格式)。
5)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A 级及以上证书、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商,销售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对于供货、安装、所有责任应作出明确分工。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投标人须知:
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梅溪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
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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